接手别人的店铺,店里原来的许可证未办理歇业怎么办?

安徽省歙县个体工商户吴先生问:我最近接手了一家便利店,准备经营烟酒。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被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告知,该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一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须等原店主办理歇业手续后,我才能申请办理。

请问,我能代替原店主办理许可证歇业手续吗?

歙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汪丽玲答:您好!如果您想帮助别人代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手续,需要取得委托人授权。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建议您与前店主联系,由其提出歇业申请或者授权您代为办理。如果您无法联系到前店主,则可以等待发证机关将许可证收回后,您再申请办理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持证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原创文章,作者:阿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angwenjuan.com/2207.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