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盒警语不一致,是假烟吗?

  浙江省嵊州市消费者马先生问:最近,我在某社区零售店购买了一条卷烟。回到家中拆开条盒时,发现条包上的警语和小盒上的警语不一致。请问我是否买到了假烟?

  嵊州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童媚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卷烟包装体上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范汉字印刷警语。警语内容分三组:“吸烟有害健康 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烟”“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劝阻青少年吸烟 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第一组警语使用区域为包装体正面,第二、三组警语使用区域在包装体背面,并在警语区轮换使用。在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条码的卷烟,其条、盒每年应轮换或同时使用两组不同警语标识,使用时不要求条、盒警语一一对应。

  因此,条、盒的警语是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的,并不能因此判定卷烟为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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