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干部阻挠农民春耕”事件竟然真的反转了。
整件事情中,根本没有什么农民老张,而是坐拥上千亩地的“张老板”。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张某林将大部分地都二次转租出去。
4块钱一亩承包的地,转手就是700块。而张某林等人合作承包共5600亩地,其中有4650亩都已经变更为耕地。
也就是说,如果张某林等人将这块地全部承包出去,那么他们每年都要净赚300多万。
当然,如果张某林、张某柱的获利方式合法合规,那么即便外人眼红,也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但问题是,张某林等人并非像拜访里说的那样无辜,反而村里对其承包土地“每亩地增收200元”更合理,只是用错了方法。
首先说一下,“干部阻挠农民春耕”事件曝光后,开鲁县政府的反应很迅速。
4月22日介入调查,23日就已经出了结果。
对于那些态度蛮横、举止粗俗的村镇干部,县里没有丝毫袒护,直接就处理了。
其中,扬言“110来了又能咋地”的村委会副主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而自称“不懂法律”的村支书杨某也落得同一下场。
至于视频中最嚣张的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则直接被县里领导开会免职,同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可能有的人不以为意,觉得像纪云浩这种人就应该直接双开,其他两位村干部也应踢出干部行列。
但体制内的小伙伴应该明白,除非贪污腐败,或者犯了其他严重错误,否则不可能直接被双开或者撤职,所以免职加党内警告已经是比较重的处分了。
这意味着最少两三年内,纪云浩都没有什么上升空间,而且即便未来有升迁的可能性,这也是他个人履历里面很大的一个污点,仕途无望。
两位村干部就更不用说了,说不定下一届村干部选举,竞争对手就能以此事发难,将他们踢出局,而这也是他们为自己的嚣张跋扈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值得一提的是,开鲁县对违规干部的处理只是捎带的,重点是政府要对“增补承包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对此,开鲁县在23日的通告中说明,“增补承包费”是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体对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偿使用费。
目前,当地村民已经有一部分人缴纳,但也有一部分农户未缴费,两者间产生了攀比,最后产生了“干部阻碍农户翻地”的行为。
不过对于这个说法,网友并不买账。
因为这听上去太像政府为了自圆其说,专门巧名利目搞了“敛钱的名头”,根本没有能站的住脚的根据。
而且有法律从业者表示,除非发生“情势变更”,否则都应该按照合同走。
这里解释一下,“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此时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或解除合同。
不过很显然,按照此前媒体曝光内容,农户承包土地进行开荒,是可以预见其有可能变更为“水耕田”,并不属于“情势变更”,所以政府也没有理由收取“增补承包费”。
所以到这里,意味着真相大白了吗?难道真的是政府“耍无赖”?
别着急,反转这就要来了。
4月24日下午,开鲁县继前一日发布官方通报结果后,再次对“新增耕地收取有偿使用费”进行情况说明。
相关政策这里就不赘述了,主要说一下双方的租赁合同。
网上此前流传的版本中,只说明了张某柱与双胜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没有解释有关承包土地的使用用途。
而开鲁县的公告则明确表示,双方约定该地块是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
而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张某柱承包的5600亩地中,已经有4650亩地被认定为耕地,所以按原则需要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点绕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土地使用用途,那么张某柱将土地开荒为耕地就是可以预见的,不属于“情势变更”。
但现在有证据表明,双方早已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那么张某柱将土地开荒为耕地的行为就不可以预见,属于“情势变更”。
甚至于张某柱还是违约方,按道理村委会都可以以此向他追偿。
所以到这里,大家还觉得张某柱冤吗?
至少在笔者看来,张某柱一点也不冤,甚至是有点精明。
试想一下,如果张某柱等人一开始就说明自己与村委会已约定“土地使用用途”,那么媒体记者还会帮他“伸张正义”吗?
当然不会,因为记者其实也是稀里糊涂被他当枪使了。
除此之外,张某柱、张某林真的是记者口中急着种地的“农民老张”吗?
当然也不是!
根据开鲁县通报显示,张某林已经将大部分地块转租他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而张某柱向村委会的承包价仅仅是每亩每年4元,几乎可以当做零头抹掉。
再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张某柱所承包土地中已有4650亩变更为耕地,也就是说他们每年光是将地租给别人,就可以轻而易举赚300多万。
而暗访记者非正常拍摄镜头下,村支书杨某也将张某林、张某柱称为张老板,只是被大家忽略了而已。
到这里,大家还觉得他们是普通的农民吗?
事实上,张某林、张某柱想要的只是农民的身份,这样才能博取大众同情,用舆论的方式赢得胜利。
而等他们成功了,会把土地租金降到每亩600块吗?
想必答案大家心里都有数。
所以说白了,如果我们能客观的看待这件事,其实这就是一场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争斗,赢了村民获利,输了张某林、张某柱获利。
当然,笔者并不想当判官,至于最后结果如何,还是要让法律给出我们一个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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